环境
教育,法语与科学

法律与循环经济

《循环经济促进发展法》修改研讨会

“循环经济”即建立在物质循环基础上的经济。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,2008年,中国政府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。但这部法律已不能满足中国目前的经济与生态环境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因此启动了该法的修订程序,采纳政府主管部门、学者专家、产业界、行业协会等多方意见,以期将该法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上。上海社会科学院提议参与这项法案的探讨工作,以科学数据为前提,召开为期一天的研讨会,汇聚中法两国的经济研究所、大学的法律与环境领域的专家,以及致力于绿色能源投资的企业以及当地政府部门。会议的讨论结果将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相关部委,从而巩固科学基础并参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的相关修改。

 

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,是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资历最老的研究机构。它容纳了17个研究所和27个跨学科研究中心,处于多个研究领域的领军地位。

发布日期: 16 十月 14, 2017